青岛发布负面清单规范幼儿园办学 教授小学内容等行为被列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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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负面清单规范幼儿园办学 教授小学内容等行为被列入清单

1月18日,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其中,幼儿园拒绝接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幼儿入园、违规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活动、违规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幼儿等均被列入负面清单。

青岛发布负面清单规范幼儿园办学 教授小学内容等行为被列入清单

《负面清单》中包含26件事项,类别涵盖招生管理、安全管理、教职工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

在招生管理方面,《负面清单》明确,幼儿园违反有关规定招生,或者拒绝接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幼儿入园;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园招生均被列为负面清单事项。

针对安全管理方面,《负面清单》中包含下列事项:幼儿园违规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或者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幼儿园违规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幼儿;幼儿园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等疏于管理,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未及时报告并处置,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未经许可使用、泄露幼儿信息给他人,不规范调阅或擅自使用监控视频图像,造成隐私损害,或有其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同时,在教职工管理层面,《负面清单》对师德师风提出要求。其中,“幼儿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教师有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较大恶劣影响”被列入负面清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幼儿园违反规定使用教辅材料、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图书、音像等;幼儿园在教育教学过程或幼小衔接的实施过程中违规使用小学化教育方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等均被列入负面清单事项。

青岛市教育局强调,各区市教体局、各幼儿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园长教师认真学习清单内容,强化底线意识;同时,指导幼儿园对照负面清单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触及红线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管理制度。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督查激励和追责问效,将《负面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区对所辖幼儿园绩效考核和督导范围,幼儿园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在当年绩效考核或督导评估中给予减分处理;清单内容同步纳入文明单位、市示范园认定等幼儿园综合性评估负面清单事项,按评估要求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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